我的房子租給別人,到期後她又住了月不到再退房,把我的門鎖弄壞,還有其它的東西也弄壞了,怎麼辦

時間 2023-03-19 03:27:12

1樓:匿名使用者

先拍下屋內有破損部位的**,留作證據,再準備好錄音,和對方協商賠償問題,如果對方拒不賠付,可以憑**和錄音到法院起訴

2樓:匿名使用者

你租房子給別人的時候,當時應該要求人家付過押金吧。

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,你會要求他賠償你的經濟損失,包括他多住的一個月也可以要求他付房租。

如果他不付的話,你可以直接從押金裡面扣除。

當然如果你沒有要求他付押金的話,那麼這事兒就不太好解決了。

你只能期望對方的人品好,願意賠償你的損失。

3樓:sky好事成雙

房子出租前都有出租合同,一般情況下都有押金,就是為了出現這種事情避免解決問題時有爭議而押的,押金夠了就按合同上定的扣除就行了,不夠再和租房人協商解決。

4樓:mayzh十米十木

你好!租戶損壞物品、提前退房,需要根據合同,兩人協商解決,和氣生財。以下是關於這種情況的一般合同約定:

房子出租前會籤租房合同,收取押金,合同關於損壞物品是有說明的,損壞需要照價賠償,在押金中扣除。

房子續住不到一個月,關於時間上,一般合同會約定不續租提前一個月告知房主,未告知的要多收一個月房租,如果合同有約定需要按約定執行。

5樓:匿名使用者

你應該按照租房合同或協議處理。通過協商可以從租房人預付押金中扣除損壞的物品價值,多住的天數摺合成天數從預付押金中扣除。如有異議本著按照合同或協議協商解決,相互謙讓,不要斤斤計較,問題就能妥善解決。

6樓:助聽器武城店

可以找到他協商,讓他賠償

7樓:毅絲卜卦

先友好協商,協商不行的話就找社會人嚇唬他,嚇唬他也不管用就走法律程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