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樓:深圳110王律師
4、違約責任,任何一方違約賠償對方損失叄萬元整。乙方需提前一個月付下一年房費。
--------------付下一個月房費 如何?
二房東在其經營家庭旅館期間一直沒有交稅,但簽約前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我們-----不知道你們是怎麼轉讓的?就是轉租房屋呢,還是轉讓旅社經營權,辦理變更營業執照呢 ? 逃稅/ 業主也不知道轉租事宜 ,風險很大啊 ?
你考慮過沒有/
至於合同的效力?怎麼講呢 ,二房東有沒有轉租權 是否徵得房東的同意? 沒有就是效力待定。有就是合同有效。
2樓:卓行天下
沒有接手其營業執照和經營內容的真實意思表達,因此不承擔過往的經濟爭議和債務;
其他為約定條款,合理,只是房產稅費不由當事雙方商議,這是違法的,注意。
3樓:匿名使用者
這份合同是你們自己寫的吧,不是正規的租債合同,合同條款還算清晰明白,不過我就是覺得房東好奸詐的,把違約的處罰寫的太重,還有就是一般的租房(空房一般是一壓一租,意思是指交一個月押金一個月租金)(帶傢俬家電的房子一般是兩壓一租,意思是指交兩個月押金一個月租金)建議你房租最好還是月結好,因為他是二手業主,一次拿你半年租金你也放心嗎,對於這種情況,還是謹慎點好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