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樓:嘆笑一世傾城
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:
1,有財產擔保的債權
2,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
3,職工債權
4,納入社會統籌賬戶的社會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5,無財產擔保的普通債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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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樓:周律師說
公司如果已經進入破產程式,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,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、傷殘補助、撫卹費用,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後,再清償所欠稅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》
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,依照下列順序清償:
(一)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、傷殘補助、撫卹費用,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;
(二)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;
(三)普通破產債權。
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,按照比例分配。